船舶战争险
一种附加险
船舶战争险是一种附加险,在船舶保险条款中列入除外责任。如果投保人为了避免因战争等行为而发生的损失,可以在投保全损险或一切险后,再加保船舶战争险,经保险公司同意,并加付一定保险费后,保险公司在保险单上注明“加保战争险”字样,这一附加险即生效。承保由于战争敌对行为或武装冲突造成的损失,或者由于上述原因引起的捕获、拘留、扣留、禁制、扣押造成的损失,以及各种常规武器造成的损失。此外战争结束后,一些海域留下来的炸弹、水雷、虽经扫海仍未引爆,后来船舶通过时,不幸触碰,发生爆炸,也属此险范围。由于被保险人国家对被保险船舶的征用、扣押、拘留,或原子或热核武器造成的损失,则属于船舶战争险的除外责任,保险公司不予赔偿。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