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等关税其核心逻辑是要求美国与贸易伙伴在关税税率上实现完全对等。
对等关税是什么意思
一、怎么“对等”?
“对等”一词英文为reciprocal,既可译为“互惠”,也可译为“对等”。以往贸易机制安排中,中文译法多为“互惠”,体现贸易“伙伴”互利共赢的精神。但在美国特朗普政府“关税大棒”语境下,中文译法以“对等”更能客观体现和突出贸易“对手”之间的平等待遇。美方提出的“对等关税”主要包含三个层面。
1.国家层面的“对等关税”例如,如果某国对美国商品征收100%的进口关税,美国也将对该国商品征收100%的关税。
2.商品层面的“对等关税”例如,目前美国对来自某国的某种商品征收2.5%关税,但对方对来自美国的同种商品征收10%关税。一旦实施“对等关税”,美国将把进口自这一国的这种商品关税提高到10%。
3.非关税壁垒层面的“对等关税”这一层面较复杂,涉及增值税(VAT)、行业补贴等政策,如果被视为不公平贸易手段,美国可能会要求调整或加征关税。
二、动机与效果:
1.动机:
减少贸易逆差、推动对美投资、增加关税收入、作为施压手段等。
2.效果:
可能导致进口商品价格上涨,增加消费者和企业的负担,同时也可能迫使其他国家与美国进行新的贸易谈判。
三、争议与批评:
1.违背经济学原理:
比较优势理论认为,每个国家的要素禀赋优势不同,应专业化生产低成本的商品。强制对等关税可能导致商品价格扭曲。
2.违反WTO规则:
WTO要求成员国平等对待所有贸易伙伴(最惠国待遇),而美国对不同国家差异化征税构成歧视。
3.抬价导致通胀:
对等关税可能导致进口商品价格提高,最终由消费者和企业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