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帝汶关税制度遵循世界贸易组织(WTO)的规则,由东帝汶财政部(Ministry of Finance)制定,是一种基于商品分类及其所处类别的税率来征收的体系。关税制度主要由以下几个部分构成:
东帝汶的关税制度及常规产品税率
关税税率:根据货物的HS编码确定;
关税征收依据:货物的价值、数量、重量等;
特殊关税政策:针对特定国家或地区、特定商品实施的关税优惠或惩罚性关税
注:2025年1月27日海关公布了禁止从东帝汶直接或间接输入和猪等有关的产品,目前还没解禁,需要特别注意
部分商品的常规税率示例如下可供参考,实际税率根据时间推移可能会有所调整。在进行进出口贸易时,建议与专业的清关代理或东帝汶海关总署联系,获取最准确和最新的税率信息:
部分产品税率
【食品和农产品】
食用谷物(如大米、小麦):0%税率;
新鲜水果和蔬菜:0%税率;
肉类和肉制品:5%税率;
奶制品:5%税率;
食用油和脂肪:10%税率。
【纺织品和服装】
纺织原料和纱线:5%税率;
服装和配饰:10%税率;
家纺产品:10%税率。
【机械设备】
农业机械:0%或5%税率,具体取决于机械类型;
工业机械:5%税率;
通讯设备和计算机:5%税率。
【化工产品】
化肥和农药:0%或5%税率;
化工原料:5%税率;
日用化学品:10%税率。
【消费品】
家用电器:5%税率;
汽车及其零部件:10%税率;
珠宝和贵重物品:15%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