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公报通知的核心内容概述
1、背景
2023年11月3日,美国总统根据1967年《渔业保护法案》第8(b)节(即Pelly修正案)通知国会,中国(PRC)国民的穿山甲贸易或捕杀行为削弱了《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的有效性。
穿山甲的所有八个种类自2017年起被列入CITES附录I,该附录列出了可能受贸易影响的濒危物种,原则上禁止附录I所列物种的国际贸易。尽管有此禁令,中国仍然是穿山甲鳞片的主要目的地国。
国际自然保护联盟(IUCN)红色名录指出,穿山甲主要因用于医药和食用的身体部位(包括鳞片)的持续需求而濒临灭绝。
2、美国总统的通知
尽管中国已经采取了一些措施来限制穿山甲贸易,但对中国穿山甲鳞片的大量需求及其国内系统(允许从国家库存中合法商业贸易穿山甲鳞片用于医疗目的)仍然存在担忧。
美国总统声明,中国必须采取更多措施关闭穿山甲和穿山甲标本的国内市场,这些市场为非法市场提供了掩护。
如果中国不采取进一步行动解决穿山甲的保护威胁,穿山甲的种群将继续下降,接近灭绝。
3、征求意见
美国国务院、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和美国内政部正在征求公众意见,以决定是否实施进口禁令以及进口禁令的范围和产品覆盖范围。
公众评论可能会影响总统的决定,并且任何中国实施CITES措施的进步也可能影响总统的决定。
4、针对公众提出评论意见的要求
评论意见应包括足够的信息,如科学期刊文章或其他出版物,以验证提交的任何科学或商业信息。
评论应在《联邦公报》发布后30天内提交,并且必须以英文提交。
强烈鼓励通过regulations.gov网站提交评论,并使用USTR-2024-0019的Docket编号。
5、商业机密信息(BCI)
如果提交的信息包含商业机密信息,必须明确标记并提交公开版本以供公众审查。书面提交将被发布在docket中,供公众审查,除非被正确标记为BCI。
Pelly修正案的具体内容和历史背景
Pelly修正案概述
Pelly修正案(Pelly Amendment),正式名称为《1967年渔民保护法》修正案,是美国国内法,旨在赋予美国总统在经美国商务部或美国内政部认定某国国民有违反国际渔业保育行为,或从事买卖或猎取濒临绝种野生物致危及国际合作时,可以禁止该国的任何产品输入美国。
Pelly修正案历史背景
Pelly修正案由美国众议员汤玛士·培利(Thomas Pelly)于1971年提出,最初是为了应对大西洋公海捕捞鲑鱼的国家违反协定的情况。后来,该修正案的制裁内容从针对野生动植物制品,发展到对所有违反国际资源保护行为的国家都可以进行贸易制裁。
Pelly修正案与穿山甲贸易
Pelly修正案曾用于打击非法野生动物贸易,包括穿山甲贸易。例如,1992年,英国环境调查协会(Environmental Investigation Agency, EIA)和美国环保团体经过长期搜证,揭露台湾仍有店家贩售犀牛角,两年后美国便引用Pelly修正案对台湾进行贸易制裁,禁止渔业和野生动物产品出口到美国。
美国对穿山甲贸易的态度
美国对穿山甲贸易采取了严格的措施。例如,中国台湾曾是穿山甲皮革的输出地,但由于国际压力,中国台湾在1989年实施了《野生动物保育法》,禁止捕猎和贩卖保育类动物,包括穿山甲。此外,美国通过Pelly修正案对违反国际资源保护行为的国家实施贸易制裁,以保护濒危物种。
结论
Pelly修正案是美国一个重要的法律工具,用于保护国际渔业资源和濒危物种。通过贸易制裁的方式,美国能够对那些违反国际协定和保育行为的国家施加压力,从而促进全球野生动物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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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山甲是什么动物?
穿山甲,是对穿山甲属所有八个种的统称。其中四种分布在亚洲——中国穿山甲、印度穿山甲、马来穿山甲和菲律宾穿山甲;另外四种分别在非洲——大穿山甲、南非穿山甲、树穿山甲、长尾穿山甲。
穿山甲为食蚁性哺乳动物,体长约30~100厘米,头部细长,眼睛很小,无牙齿。除了腹部以外,穿山甲身上长了瓦状角质鳞片,受到惊吓时会蜷缩成球形。它们主要分布在热带及亚热带的森林、灌丛等地区,昼伏夜出。
亚洲分布的四个种于1975年被列入CITES附录II,1995年的第9届CITES缔约国大会上又将非洲分布的穿山甲四个种列入CITES附录II。2016年后升至CITES附录Ⅰ,意味着穿山甲及其产品的国际贸易受到严格控制。然而,在这种贸易限制下,过去十年间全球依然至少有100万只穿山甲(包括亚洲和非洲的物种)惨遭盗猎和非法交易,以满足一些国家消费者的需求。穿山甲被认为是全球受到非法贸易威胁最严重的哺乳类动物。在我国,穿山甲一直被视为一种重要的药材。
中国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曾对美国内政部有关穿山甲
贸易问题的认定的声明
美国内政部无视中国为保护全球穿山甲付出的极大努力和取得的明显成效,认定中国公民从事穿山甲贸易和获取活动,正在削弱《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效力。美方此举是其滥用长臂管辖的又一例证,违背了客观、公正的基本准则,极不利于全球穿山甲保护合作,中国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作为中国政府履行《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的牵头部门,对此表示严重关切,并坚决反对借穿山甲保护问题损害中国保护声誉的企图。中方已经并将继续就此向美方提出严正交涉。
近十年来,中国政府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强化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历史性成就。中国政府高度重视穿山甲保护,2020年6月3日将穿山甲所有种调升为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2020年7月3日设立穿山甲保护研究中心,加强穿山甲救护、繁育和野外研究;发布进一步加强穿山甲保护管理通知,强化穿山甲野外种群及其栖息地保护和监测,严格禁止猎捕、食用穿山甲,有效促使中国穿山甲野外种群恢复性增长。中国坚定履行《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义务,积极推进履约行动,停止了商业性进出口穿山甲及其制品活动,建立由27个部门组成的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严厉打击走私及非法交易穿山甲活动,有关非法活动呈明显下降趋势;连续十多年支持穿山甲分布国强化野生动植物保护能力建设,联合亚洲、非洲等穿山甲分布国开展了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交易系列行动,为加强全球穿山甲保护、遏制非法交易作出了重大贡献,多次获得《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秘书长表彰证书、亚洲环境执法奖、克拉克·巴文奖,有关成就不容诋毁。
中国将进一步加强与国际社会合作,科学、务实采取积极行动,为保护穿山甲在内的濒危野生动植物发挥更大作用。
中国海关针对进出口穿山甲及其制品的提醒
根据《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等规定,除合法持有《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或者物种证明外,禁止贸易、携带、邮寄濒危物种及其制品进出境,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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