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埔寨的进出口关税制度基于开放市场的原则,鼓励自由贸易和国际合作。根据柬埔寨的法律法规,进出口商品需要缴纳关税,关税税率根据商品的类别和价值而定。
柬埔寨进出口关税要求
柬埔寨进口关税税率:除天然橡胶、宝石、半成品或成品木材、海产品、沙石等5类产品外,一般出口货物不需缴纳关税。所有货物在进入柬埔寨时均应缴纳进口税,投资法或其他特殊法规规定享受免税待遇的除外。进口关税主要由四种汇率组成:7%、15%、35%和50%。
所有货物在进入柬埔寨时均应缴纳进口税,投资法或其他特殊法规规定享受免税待遇的除外。除有特别税率的车辆外,进口货物有五种主要税率(包括0%税率):
(1)0%:政府政策规定不征收关税的商品;
(2)7%:初级产品、原材料;
(3)15%:用于机械制造的零件或半成品;
(4)35%:政府予以特别保护的产品或制成品;
(5)50%:高档奢侈品。
柬埔寨出口关税税率,为保护国内资源及产业发展,柬埔寨政府对以下征取出口关税:
(1)天然橡胶2%,5%和10%;
(2)未切割(未经加工)的宝石10%,加工木材的5%和10%;
(3)鱼类、甲壳类动物,软体动物和其他水产品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