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信用合规调查一般包括的内容如下:(一)主体信用信息合规调查;(二)安全生产信用信息调查;(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调查;(四)行政处罚信息调查。接下来小编就来给大家介绍。
企业信用合规调查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一)主体信用信息合规调查
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要求,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形成的信息以及政府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能够反映企业状况的信息进行真实、及时公示,并实行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管理制度。该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信用约束机制,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将企业信息作为重要考量因素,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2016年4月1日施行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与其他政府部门互联共享,实施联合惩戒。
调查主体可以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建立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企业信用信息查询,了解调查对象经营状况及其是否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此外,“企查查”“天眼查”等第三方企业信息查询平台以及“信用中国”网站也可以查询调查对象的经营异常情况。
(二)安全生产信用信息调查
2016年5月9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8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001号),明确对在安全生产领域存在失信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的负责人、负有直接责任的有关人员等进行联合惩戒。同时详细规定了二十九项惩戒措施,包括加强安全监管监察,暂停审批重大项目申报,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限制取得政府性资金支持,限制生产经营单位取得或者终止其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限制、暂停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股票发行,撤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限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及在土地使用、采矿权取得等环节采取严格限制或禁止等措施,等等。
因此,开展上述经济活动时,调查主体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调查对象是否属于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进而判断是否可能存在上述限制或禁止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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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调查
2013年7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2013)》(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主体进行通报并在相关方面进行信用惩戒,第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征信机构通报,并由征信机构在其征信系统中记录。……”因此,企业一旦被列入失信执行名单,将在上述领域受到限制。
2013年10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向社会开通“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调查主体可通过该平台查询调查对象是否被列入全国法院(不包括军事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
(四)行政处罚信息调查
行政处罚作为企业信用信息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样影响着企业市场准入、参与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等工作。调查主体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查询调查对象行政处罚信息:首先,2020年1月9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开通了“中国市场监管行政处罚文书网”,为社会公众提供市场监管行政处罚文书检索查询服务,调查主体可以通过该网站查询行政处罚信息,下载行政处罚文书;其次,各个行业主管部门的官方网站也能够查询该行业相关的行政处罚信息,调查主体可以根据调查对象所处行业,登录相关主管部门网站查询行政处罚情况,例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可以查询部级和地方的建筑业行政处罚信息,各省级税务机关官网可以查询税务行政处罚信息;最后,“信用中国”网站以及“企查查”“天眼查”等第三方企业信息查询平台也提供行政处罚查询服务。
以上便是企业信用合规调查一般包括哪些内容的介绍,希望能帮到广大外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