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人在知道风险发生后之后,应当及时填报《可能损失通知书》(简称为可损),延迟提交的情况下会影响受赔偿的比例。投保人的填报是有时间限制的,接下来给大家详细介绍。
投保人应何时填报可损?
投保人应在得知或应当得知保单条款所列政治风险事件已经发生、买方破产或者无力偿付债务、买方拒绝接受货物等情况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买方拖欠货款2个月内,向保险公司提交《可能损失通知书》,并及时做出处理意见报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做出最终处理意见。这样所有损失将由保险公司按规定比例承担。
如果投保人延迟提交了《可能损失通知书》,导致保险公司权益受到影响时,保险公司有权对其今后相应索赔降低赔偿比例,一般是每推迟一个月降低10%,直至0赔偿,或直接拒绝受理该《可能损失通知书》。因此建议企业一定要注意时间限制,及时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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