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C信用证方式结算时出口商的收款有保障,但是有很多风险,比如进口商不依合同开证、故意设置软条款等。下面我来给大家讲讲L/C付款方式有什么风险,大家在使用L/C付款方式的时候可以注意一下。
L/C信用证付款方式有什么风险?
一:进口商不按照合同条件开立信用证
一些进口商可能故意不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开立信用证,他们可能会在信用证条款中增加一些对自己有利的条款,例如更改包装方式、修改最迟装运日期或信用证金额等。这会使出口商陷入被动地位。
二:进口商故意设置复杂难以履行的条款
有些进口商可能会故意设置复杂难以履行的条款,例如在信用证的46A条款中要求提交3/3份的海运提单,但在47A条款中要求直接将一份正本提单寄给信用证申请人,明显存在矛盾且难以操作的情况。
三:信用证中含有生效条件
需要警惕信用证中含有生效或不生效条件的情况,例如信用证规定必须在客户签署后方能议付交单、凭通知生效、要求买卖双方开立文件确认后信用证才生效、目的港验货后信用证生效等。
四:信用证规定与当地法律法规不符
在实际操作信用证时,一些看似有利于出口商的条款可能存在风险,例如信用证规定为远期信用证,但47A条款中规定如果受益人要求贴现,开证行可以选择即期贴现,并要求贴现费用由信用证申请人承担,但在付款时却要求根据当地法律法规扣除利息所得税。
因此,在双方订立合同之前,需要特别确认信用证的类型,如果不接受远期信用证,可以与买方协商修改为假远期信用证,以规避延迟收款和额外费用的风险。
五:开证行的信用风险
信用证实际上是开证行以其自身的信用为担保,做出有条件的支付承诺。因此,信用证交易中最大的风险之一就是开证行的信用风险,如果开证行的信用较差,受益人的权益可能受到威胁。
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可以要求信用证申请人选择与我方银行有业务往来且信用状况较好的银行开立信用证。同时,需要认真评估开证行的信用状况,对信用较差的银行开立的信用证可以选择不接受,或要求进行保兑。
以上就是L/C付款方式可能遇到的风险。更多外贸知识可以关注www.gladc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