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食品类货物进出口检疫流程攻略
1需要检疫的品类列表
【肉类及肉类制品】
猪肉、牛肉、羊肉、马肉等
肉罐头、肉干、肉脯、香肠等
【禽类及禽类制品】
鸡肉、鸭肉、鹅肉等
禽类副产品,如羽毛、蛋等
【蛋类及蛋制品】
鸡蛋、鸭蛋、鹌鹑蛋等
蛋粉、蛋黄酱等
【水产品及水产品制品】
鱼类、虾类、贝类等
海藻类、鱼罐头、鱼丸等
【乳制品】
牛奶、羊奶、马奶等
奶粉、奶酪、黄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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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及其制品】
小麦、大米、玉米等
面粉、面条、面包等
【食用油、脂肪及其制品】
花生油、橄榄油、菜籽油等
黄油、人造黄油等
【调味品】
酱油、醋、盐、糖等
调味酱、香料等
【糖果、糕点、饼干等零食】
巧克力、糖果、果冻等
饼干、糕点、甜点等
【酒类、饮料】
葡萄酒、啤酒、烈酒等
果汁、碳酸饮料、矿泉水等
【茶叶、咖啡、可可等饮品】
绿茶、红茶、乌龙茶等
咖啡豆、速溶咖啡、可可粉等
【蔬菜、水果及其制品】
新鲜蔬菜、水果
蔬菜罐头、水果干、果汁等
【其他食品类货物】
豆制品、坚果、速食食品等
食品添加剂、食品接触材料等
2检疫要求说明及需要的文件
【检疫要求说明】
(1)进口食品安全保障条件(第38条)
进口食品必须符合越南食品安全标准;
进口食品不得含有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质;
进口食品的生产、加工、包装、储存、运输过程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2)进口食品标签要求(第44条)
进口食品必须在标签上标明产品名称、成分、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商信息、储存条件等;
标签内容需使用越南语或附带越南语翻译;
标签应符合越南法律法规的规定。
(3)食品检验、风险评估(第55条e款)
进口食品需进行检验,以评估其安全性;
如食品被通报含有危害人类生命和健康的成分或污染物,必须进行召回和处置。
【需要的文件】
商业发票:证明货物的价值、数量和买卖双方信息的文件。
装箱单:列明货物的详细包装信息,包括重量、体积、包装类型等。
原产地证明:证明货物的原产地,可能需要由出口国相关机构出具。
卫生证书:由出口国卫生部门出具的证明,表明货物符合卫生要求。
质量检验报告:由出口国或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证明食品符合质量标准。
食品安全证书:由出口国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出具的证书,证明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3申请流程
【准备阶段】
了解法规要求:企业应熟悉《食品安全法》中关于进出口食品的规定,特别是第六章“进口和出口食品”的相关条款。
确定产品类别:根据食品类别,确认是否需要检疫以及具体的检疫要求。
收集必要文件:准备商业发票、装箱单、原产地证明、卫生证书、质量检验报告、食品安全证书等文件。
【申请阶段】
提交检疫申请:向越南检验检疫部门提交检疫申请,并附上所有必要的文件。
支付检疫费用:根据越南相关部门的规定支付检疫费用。
【检疫阶段】
现场检验:检验检疫部门将对食品进行现场检验,包括货物的抽样、实验室检测等。
审查文件:检验检疫部门将审查提交的文件,确保所有信息准确无误。
【结果处理】
获取检疫结果:检疫完成后,企业将获得检疫结果,如无问题,货物可继续流通。
处理不合格情况:如检疫发现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需根据规定进行召回和处置。
【后续监管】
突击检查与稽查:卫生部有权在必要时对进口食品进行突击检查和稽查,以确保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