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意大利商标异议受理机构
意大利专利商标局(Ufficio Italiano Brevetti e Marchi ,以下简称UIBM)
二、意大利商标异议提出时间
任何利益相关人,即在意大利、圣马力诺、欧盟生效的较早注册商标的所有者(或其独占被许可人);在较早的日期之前在意大利、圣马力诺、欧盟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人(或其独占被许可人),或者凭借优先权的日期在意大利、圣马力诺、欧盟生效的人;有权保护原 产地名称或地理标志所赋予的权利的人,或相关申请的所有者(如果尚未注册);肖像,姓名或标志与上述有关案件有关的人(公司或协会)可对在后的近似商标自公告日起 3 个月内可提起异议申请。
三、意大利商标异议理由
在意大利提交异议申请的主要事由有:被异议商标与异议人在先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与《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中规定的驰名商标相同或近似、损害他人其他在先权利,如姓名权等。
需要注意的是,在意大利只能基于相对理由提出异议,若认为某商标违反绝对条款,应当在争议商标获准注册之后提出无效宣告。
四、意大利商标异议流程
自意大利商标注册申请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利害关系人可向UIBM提出异议申请。
UIBM收到异议申请后,将为异议双方设定为期2个月的冷静期,经双方共同申请,可延期至12个月。
冷静期结束后,异议人应当在2个月内完善异议申请手续,如提交引标注册证、提供相关证据、委托书等,被异议人收到UIBM转达的上述材料后应在2个月内提交答辩。对于引标注册满五年的,被异议人可以要求异议人提交引标的实际使用证据,异议人应当在60天内进行答复。异议人拒不提供实际使用证据的,异议申请将被驳回;
异议人仅提供部分商品或服务上的使用证据的,UIBM将仅基于已经使用的部分商品和服务进行审查。
如果被异议人在法定期限内提交了答辩书并在规定的期限内交纳了答辩费,则异议程序结束,异议人获得注册,商标申请人丧失注册商标权。如果被异议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答辩或未交纳答辩费,则商标申请将被视为放弃。
五、需要注意的是
目前,意大利采取第三方意见与商标异议制度并行的机制。
关于第三方意见(third-party observation),任何主体对于申请商标持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指定期限内向UIBM提交书面陈述意见,说明反对该商标获准注册的原因。若UIBM认为申请人的理由适当,将通知商标申请人,商标申请人可在30天内进行答辩。此类第三方意见仅仅作为UIBM实质审查过程中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