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国清关常规文件
【商业发票】
详细列明货物的名称、数量、单价和总价。
出口商或生产商签发的原始发票。
必须包含出口商和进口商的详细联系信息。
【装箱单】
列明货物的详细包装情况,包括每个包装箱的尺寸、重量、标记和编号。
须与商业发票上的货物描述相符。
【运输单据】
海运提单(Bill of Lading, B/L):证明海上运输合同和货物接收的文件。
空运提单(Air Waybill, AWB):证明空运合同和货物接收的文件。
铁路运单或公路运单:适用于铁路或公路运输。
【原产地证明】
证明货物的原产地,对于享受优惠关税待遇的货物尤其重要。
可以是制造商声明、商会证明或官方原产地证书。
【进口许可证】
对于某些需要进口许可的货物,如药品、武器等,必须提供。
由蒙古国相关政府部门签发。
【海关申报单】
详细的货物描述、价值、重量、体积等信息。
必须由进口商或其代理人填写并提交给海关。
【进口商身份证明】
进口商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注册证明。
证明进口商有权在蒙古国从事商业活动。
【质量检验和健康证书】
对于食品、药品、动植物产品等,可能需要提供质量检验和/或健康证书。
由出口国的官方检验机构签发。
【保险单】
对于高风险或高价值货物,可能需要提供货物运输保险单。
保险单应覆盖货物的全部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