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得角的清关要求
1、该国家不再接受任何包装条款的电池件(包括内置电池)
2、清关文件要求:
1)海运提单/货代提单
2)商业发票(Commercial Invoice)
3)装箱单(Packing List)
4)检验证书
5)原产地证明书
3、进口限制:燃油及附加产品由专营公司经营,其余商品均开放经营;对枪支、爆炸物实行进口许可证制度;对放射性物质、某些化学产品、建筑用材、农产品、水产品进口实行主管部门批准制度。
禁止进口商品包括有毒制品、废弃物品等。
佛得角对各类动植物产品的进口有检疫的要求,对进口产品的特征及进口商的相关信息进行检查。
4、海关税率:按税则规定的税率,从0—50%不等。
5、佛得角从中国进口商品主要类别包括:
1)机器、工具、电子材料及零件;
2)普通金属及其制品
3)石膏、水泥、石棉、云母及类似材料制品
4)陶瓷及玻璃制品
5)蔬菜产品
6)商品及杂货
7)塑料及其制品
8)橡胶及其制品
因不同国家海关有不同的进口要求&不定时调整,请以当地海关要求为准,本文仅做参考。建议寄件人在货件出口前先与当地收件人咨询了解确认,以确保货件能正常中转,清关及派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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