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税主要按课税对象划分、按计税标准划分、按征收目的划分。
关税的划分规则是什么
1、按课税对象划分
进口关税:对进口的商品征收的关税。进口关税是世界各国普遍征收的关税种类,也是最主要的一种关税类型,主要目的在于保护本国的生产者免受外国产品的竞争。
出口关税:对出口的商品征收的关税。出口关税通常较少被征收,主要用于调节国内的资源供需平衡,防止重要资源或商品过量出口。
过境关税:对通过一国境内运输但不在该国消费的商品征收的关税。过境关税一般用于保护国内市场,增加财政收入,但现代国际贸易体系中过境关税已较为少见。
2、按计税标准划分
从价关税:根据进口或出口货物的价格进行征税,从价关税是最常见的一种关税形式。其优点在于对高价值商品征收的税额较高,易于调节财政收入。
从量关税:根据货物的数量、重量、体积等单位进行征税,适用于价格波动较大的产品,如农产品和原材料等。
混合关税:结合从价和从量关税的特点,对同一种商品同时按价格和数量进行计税,以便于更灵活地调节关税税额。
3、按征收目的划分
财政关税:主要目的是增加政府收入。财政关税一般用于对日常生活必需品或进口数量较多的商品征税。
保护关税:主要目的是保护本国的某些产业免受国际市场竞争冲击,保护关税通常高于财政关税,以增加进口商品的成本。
惩罚性关税:对某些国家或地区的商品加征的特别关税,以达到惩罚和报复的目的,例如反倾销税、反补贴税等。
调节关税:通常作为对贸易不平衡的调整措施,如季节性关税、特别关税等,调节关税的目的是在不同的市场条件下调节商品的进口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