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有多家企业被查到“买单出口”,对于通过“买单出口”方式进行的贸易,税务部门不仅会对报关行进行深入调查,更会进一步追查到货代和货主。
开始严查“买单出口”了吗?
一、现状:
近期,深圳多家出口企业遭遇了税务局的税务稽查。经查,这些企业出口的产品不符合出口退(免)税政策的规定,同时它们在申报销售额时存在不实之处。税务机关认定,这些出口企业采用了“买单报关”的方式进行出口,并因此被要求在规定期限内补缴税款。
随着金税四期系统的不断完善,对于通过“买单出口”方式进行的贸易,税务部门不仅会对报关行进行深入调查,更会进一步追查到货代和货主。被查实的货主将需按照贸易额的13%补交增值税,并支付25%的企业所得税。
二:买单出口的原因:
出口企业没有进出口经营权
企业出口业务不规范,为图方便买单出口
出口产品的退税率低,直接放弃退税
出口产品的货值小
企业在采购原材料时以较低价格购进,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无法办理出口退税
风险意识淡薄,出口企业“被买单”
企业存在骗税、逃税、逃汇的违法意图
三、买单出口的风险:
1.查验率高:买单出口一般是B类及以下企业抬头,海关查验率相对较高。有时提供报关抬头的企业为了操作上的便利,会将不同供应商的货物混合在一起进行申报,而不是按照每批货物的实际情况如实申报。一旦海关发现货物与申报内容不符,货物可能会被扣押,导致出口受阻。
2.退税问题:由于报关单据是借用他人的,出口企业无法享受退税政策,但也衍生出不同的买单模式,如不涉及退税的模式和虚开发票骗取国家退税,买单公司出口,卖单公司退税。一旦采用买单出口的方式,企业就需要格外注意报关商品名称的准确性。有些不法分子为了获取高额的出口退税,可能会故意篡改报关商品名称,将其改为退税率较高的商品,并大幅抬高标的金额。如果卖单企业违反法律规定,如骗取出口退税,买单企业很可能会构成骗取出口退税罪的共犯。
3.外汇混乱:中国的外汇管制要求“谁出口谁收汇”。而在买单出口中,国外客户不直接将货款支付给报关抬头企业,实际出口方能够收到货款与抬头企业无关,这就造成了外汇混乱。
4.法律风险:买单出口极易导致骗税、逃税和非法买卖外汇、逃汇、逃证、逃费等违法案件的发生。买单企业通常不开具增值税发票,也不办理出口退税手续,甚至隐瞒出口的外汇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