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要求根据新的管制,只有持有由澳大利亚药物管理办公室颁发的电子烟进口商许可和电子烟许可的进口商才能够进口电子烟产品。许可和许可证将仅限于以下情况的进口商:*为了制造和供应的目的(实际上是为向药房提供商品的供应链);*科学和医学研究,如临床试验。*澳大利亚患者将无法从海外进口电子烟产品,无论他们是否有处方。通知原文及翻译请见附件:下载:澳大利亚海关禁电子烟(原文和翻译)-澳大利亚海关公告文章转载公众号“货代Agent”,欢迎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