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对华反倾销调查的应对策略:积极应诉是应对双反调查的关键;积极争取市场经济地位或对替代国提出抗辩;合理利用价格承诺等。下面小编具体讲讲这些应对策略。
外国对华反倾销调查的应对策略有哪些?
1、积极应诉是应对双反调查的关键
在有关国家的调查机关发起反倾销或者反补贴调查以后,涉案企业应该充分做好各项准备,在时限内积极应诉。目前我国企业应诉率仍然较低,例如,2014年10月28日,印度对我国企业出口的三聚氰胺餐具和出具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我国没有企业参与应诉,最终所有企业被收取每吨1284.16美元的反倾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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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积极争取市场经济地位或对替代国提出抗辩
反倾销调查中,很多国家不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在不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的情况下,在计算相关产品的正常价值时,就会采用替代价格确定。比如,在美国对中国的反倾销调查中,美国商务部在实践中常常采用印度、马来西亚、泰国、巴西、巴基斯坦等国家作为替代国,以替代国的价格来确定会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非常可能导致存在高额的倾销幅度。但是,有些国家则允许企业申请市场经济地位待遇,比如印度规定,如果中国和俄罗斯反倾销应诉企业提交充分的书面证据证明其符合市场经济条件,调查当局可以对其不适用非市场经济规则,而适用市场经济规则。所以在应对印度国家的反倾销调查时,可以提出申请,争取获得市场经济地位。
3、合理利用价格承诺
价格承诺是指在调查机关做出初步裁决存在倾销、损害及其并且倾销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后,如果出口商主动承诺提高有关商品的出口价格或停止以倾销价格出口,并且得到调查当局的同意,则可以不再征收反倾销税。价格承诺对已经认定存在倾销的出口商是有利的。
4、新出口商可积极利用新出口商复审程序
新出口商复审是对新出口商提出的复审申请进行审查的程序。新出口商是指在原始反倾销调查期内未向调查国出口被调查产品,只是在反倾销调查期后才开始向调查国出口被调查产品的国外生产商或出口商。由于新出口商在原始反倾销调查中无法与调查机关合作,因此其向调查成员出口被调查产品只能按照原始调查终裁中确定的"其他税率"来缴纳反倾销税,这使新出口商无法向调查国出口或使其出口变得极为困难。所以给与新出口商以机会,根据其实际出口情况,为其确定单独的反倾销税率。新出口商可依照相关国家规定的一定程序向进口国的调查机关提出新出口商复审的要求,然后通过新出口商复审获得单独税率,进而打开进口国的大门。
5、建立健全预警机制
建立并及时更新相关数据库,健全自身的预警机制,可在反倾销、反补贴来临之际,应对得当,减少损失。主要可从四方面进行:
一.完整收集并密切关注进口国的调查机关发布的年度反倾销报告。通过该报告,可以了解哪些产品在被调查,哪些产品被取消了调查,尤其是后者,更应该给予关注。
二.完整收集并关注美国、欧盟、印度、阿根廷、巴西等国家和地区对我国企业采取同样的行动。
三.收集、了解商务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发布的预警信息,以免在面对反倾销调查时,无回应或应对无力。
四.收集、审阅世贸组织发布的相关信息,进一步掌握印度、美国、欧盟等国家和地区对华反倾销调查的有关信息。
以上就是外国对华反倾销调查的应对策略。欢迎加入外贸群,领各种福利及免费的资料包:外贸交流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