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途径
1、直接向土耳其专利局提出
2、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或依据欧洲专利公约将土耳其作为指定国。
二、申请语言
土耳其语
三、保护期限
10年
四、审查制度
形式审查
五、所需材料
1.申请人和发明人的详细信息:名称、地址和国籍等;
2.说明书、说明书摘要、说明书附图、摘要附图、权利要求书;
3.优先权证明文件(如果需要);
4.委托书。
六、申请流程
实用新型申请首先需要经过TPTO的形式审查,通过形式审查之后会在自申请日起18个月后(或自优先权日起18个月后)公布。
如果申请存在形式缺陷,则会要求申请人进行补正。如果申请不存在形式缺陷,或者形式缺陷已通过补正被克服,则会通知申请人。
申请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提出检索请求(也可在递交申请时提出检索请求)。如果申请人未提出检索请求,其申请将被视为撤回。
根据申请人的检索请求,TPTO会准备并公布检索报告,并在检索报告中列出对新颖性有影响的现有技术。在检索报告公布后3个月内,申请人能够对检索报告提出异议,第三方也能提交意见。如果申请不符合授权条件,将通知申请人,申请人能够就此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如果申请符合授权条件,TPTO将发出授权通知,并在申请人支付注册费后授予实用新型。
实用新型申请在审查过程中能够转换为发明专利申请,申请人提交转换请求的最后期限为检索报告公布后3个月届满前。如果转换请求被接受,则TPTO将会按照发明专利申请的规定进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