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贸易欺诈风险有如下几种:(一)拖欠货款;(二)商品掉包;(三)虚假身份;(四)阴阳合同;(五)放长线钓大鱼。接下来小编就来给大家介绍。
海外贸易欺诈风险
(一)拖欠货款
利用出口企业对新市场缺乏了解、急于扩大贸易量的心理,要求使用赊销(O/A)、承兑交单(D/A)等卖方风险较大的支付方式进行交易。提货后,以产品质量不合格、资金困难等多种理由,拖延、拒绝付款甚至失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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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商品掉包
外国出口商在贸易中实际提供的商品品质、价值,低于原约定产品,或以旧产品、二手、翻新等产品,替代原约定的新产品,并故意引导进口方,只检验没有问题的部分货物,其余货物则以次充好。
(三)虚假身份
1.买方受骗
买方轻信卖家在展会上的“精彩”推销、电子商务平台上的“好评”,或经人推荐就轻信卖家,在未做充分调查的情况下,支付定金。但“卖家”实际是离岸公司或空壳公司,骗到定金后,即携款失联。
2.卖方受骗
冒用国际知名企业名义,或自称某知名企业的巴基斯坦子公司,利用其知名度及信息资料行骗,伪造文件、签章及职员身份,骗取卖方允许赊账发货,“买家”提货后携货失联,卖方款货两空。
(四)阴阳合同
进口方诈称为少缴关税等税费,要求签定两份合同:一份低于实际交易金额的合同,用来报关,另外一份合同显示的是真正交易的金额,对不足部分,外方企业表示将通过地下钱庄、携带现金出境、借用个人名义电汇等非正常方式补齐。但买方实际收货后,则以各种理由拒不支付上述不足部分。
中方企业本来是想借此吸引客户,但一旦出现问题,往往提不出未足额付款的证据,同时涉嫌协同逃漏关税,掉进不法外商设置的陷阱,只能自食苦果。
(五)放长线钓大鱼
买家先以几笔小单骗取出口商信任,数笔交易顺利完成后,以资金周转等理由,要求用赊销等高风险形式完成大额订单。行骗得手后,人间蒸发,杳无音信。有些大骗局甚至潜伏1~2年,先做数十笔小额生意,待出口商完全失去警惕,便实施大额诈骗计划。
以上便是海外贸易欺诈风险的介绍,希望能帮到广大外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