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EN71属于适用于哪些产品呢?怎么界定这个玩具范围?
①儿童用品:12岁或12岁以下儿童设计生产的儿童消费品,包括但不限于儿童玩具和儿童保育用品。
②儿童玩具:12岁或12岁以下儿童在玩耍时使用的消费品的设计和生产。
③儿童保育:专为三岁或以下儿童而设,专为协助儿童睡眠、进食或帮助儿童吮吸或出牙而设。
④可以放在口中的玩具:可以放在口中吮吸或咀嚼玩具(如果只是舔不被认为是不放在口中)。如果一个玩具或部分尺寸小于5厘米,可以根据玩具的大小将其放入口中。
二、EN71总体上分为三大部分测试项目:
EN71-1:物理机械性能测试
该部分规定了从新生婴儿至14岁儿童使用的不同年龄组玩具的机械与物理性能的安全技术要求,也规定了对包装、标记和使用说明方面的要求。
要求玩具在测试中不得出现坍塌、吞食、锐利边缘、噪音、尖点等一切有可能伤及儿童生命和健康的危险存在。
主要包括跌落测试,小零件测试,利边测试,拉力测试,耳鼻眼拉力,压力测试,扭力测试,线缝测试等。
EN71-2:燃烧性能测试
要求某些材料的燃烧时间(s)或燃烧速度(mm/s)不得超过标准规定的限值,材料不同要求不同。
涉及到的产品:
①戴在头上的玩具:包括胡须、触须、假发等,它们由头发、毛绒或具有相似特性的材料制成,还包括模塑和织物的面具和附着于帽子、面具等的飘逸材料。
②玩具化装服饰和供儿童在玩耍中穿戴的玩具:包括牛仔套服和护士制服等;
③供儿童进入的玩具:包括玩具帐篷、木偶剧院、棚屋、玩具管道等;
④含毛绒或纺织面料的软填充玩具:包括动物和公仔等。
EN71-3:特定元素的迁移检测(八大重金属测试)
可触及性判断:用带关节的探头(假手指)试探,如果探头能够接触到的部分或部件,则认为可触及。
测试原理:模拟材料在吞咽后与胃酸持续接触一段时间的条件下,从玩具材料中溶解出来的元素含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