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享惠情况的选择尤为重要,其中首要的是要确定出口享惠国家有哪些,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大家可以参考使用。
出口享惠国家有哪些
1.与中国签订有优惠贸易协定的国家:
韩国、印度、孟加拉、斯里兰卡、老挝、文莱、柬埔塞、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巴基斯坦、智利、新西兰、秘鲁、台湾地区、哥斯达黎加、冰岛、瑞典、澳大利亚、格鲁吉亚(将来还可能增加)。
2.出口享惠情况的选项:
0.出口货物在最终目的国(地区)不享受优惠关税:表示出口货物没有计划在最终目的国(地区)享受优惠关税。
1.出口货物在最终目的国(地区)享受优惠关税:表示出口货物计划在最终目的国(地区)享受优惠关税。
2.不能确定在最终目的国(地区)享受优惠关税:表示在出口申报时无法确定最终目的国(地区),以尽可能预知的最后运往国(地区)为最终目的国(地区)进行申报。
3.选择原则:
步骤1:如果无法确定最终目的国,则选择2不能确定享惠情况。
步骤2:如果确认最终目的国,且目的国不属于签订优惠贸易协定的国家,选择0目的国不享惠。
步骤3:如果目的国属于签订优惠贸易协定的国家,且提供原产地证明给国外收货人清关,则选择1目的国享惠;如果未提供原产地证明,则需与国外收货人确认或自行判断目的国是否享惠(例如,澳大利亚清关不需要产地证)。